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市兩級政府關于文物安全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吸取“0806”屏南縣萬安橋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文物安全責任落實。根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組織一次文物安全專題培訓、出臺一份加強文物安全的幾條措施、各地政府專題研究一次文物安全情況的文物保護“四個一”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依據
根據8月8日省、市兩級有關文物安全工作會議及領導的指示批示要求及《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2022]7號)。
三、主要內容
文件主要說明蕉城區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文物安全巡檢、文物安全隱患問題整改等有關文物安全工作機制保障要求。
根據《文物保護法》及《福建省文物保護條例》規定,文物安全工作主要涉及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使用人負責、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人。文物屬地政府、公安、財政、消防、文體旅、民族宗教、應急等單位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