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大中專畢業生應征入伍有關規定的通知>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寧區政規〔2023〕4號)政策解讀如下:
一、目的意義
對存在與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中央政策精神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等問題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二、起草過程和依據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在規范性文件清理自查過程中發現《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寧政辦規〔2022〕3號)內容存在與現行法規規定不一致處,于2023年8月向區司法局報送《關于擬失效文件的情況說明》并提出擬廢止的初步清理意見。區司法局組織專門人員對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報送的初步清理意見進行審查、研究,確認《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大中專畢業生應征入伍有關規定的通知》(寧政〔1999〕文351號)第二點規定與現行有效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存在不一致的情況,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寧政辦規〔2022〕3號)文件精神,擬廢止上述規范性文件。
三、主要內容
因《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大中專畢業生應征入伍有關規定的通知》(寧政〔1999〕文351號)內容存在與現行法規內容不一致的情況,決定對《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大中專畢業生應征入伍有關規定的通知》(寧政〔1999〕文351號)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廢止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寧德市蕉城區司法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