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法律援助一件事
介紹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辦理流程等事項。
概述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
申請依據
辦理法律援助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條例》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其他規定。
申請機構
可以向各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申請對象和范圍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刑事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4.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
5.請求發給撫恤金;
6.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7.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
8.請求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9.請求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
10.請求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損害賠償;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享受待遇
受援人無須就法律援助服務向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單位或人員支付任何費用。
受援人可依據法律援助機構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書向相關人民法院就該受援事項提出減、免、緩交訴訟費的申請。
受援人有權向法律援助承辦人員了解案件辦理的進展情況。
受援人有證據證明法律援助人員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可以請求法律援助機構更換法律援助人員。
法律援助人員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通過和解、調解、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法律援助人員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征得受援人同意。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因經濟困難申請代理、刑事辯護法律援助的,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經濟困難狀況說明表,如有能夠說明經濟狀況的證件或者證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家庭人口狀況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
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
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5.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辦理地址
寧德市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38號法律援助窗口。
流程圖
相關事情
收費標準
免費
常見問題
(一)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
(二)刑事辯護、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訴訟代理;
(四)行政復議、勞動爭議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五)公證證明;
(六)司法鑒定;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
(一)受援人以欺騙、隱瞞事實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法律援助的;
(二)受援人隱瞞與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情況,不協助、不配合法律援助人員,使法律援助工作難以繼續開展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咨詢電話
法律援助熱線12348,是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熱線,可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