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區域涉水區域評估和“多評合一”一件事
申請條件
各類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產業特色小鎮、小微企業園、以及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產業區域,其水土保持、洪水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審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以下事項審批權限行使層級為市級。
1、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許可決定:(1)水土流失防治目標、防治責任范圍不合理的;(2)棄土棄渣未開展綜合利用調查或者綜合利用方案不可行,取土場、棄渣場位置不明確、選址不合理的;(3)表土資源保護利用措施不明確,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不合理、體系不完整、等級標準不明確的;(4)生產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涉及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重點治理區,但未按照水土保持標準、規范等要求優化建設方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等級的;(5)水土保持方案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的。
2、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在河湖管理范圍內興建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建設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所申請的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權限屬于相關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權限范圍。 項目申請報送程序符合規定,申請材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不存在以下情形的: ①不遵循確有必要、無法避讓、確保安全原則的涉河建設項目。②不符合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河道治理規劃、岸線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等規劃要求。③不符合防洪標準和有關技術要求。④對河道泄洪能力、河勢穩定、河道沖淤變化、堤防護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防汛搶險、供水、水環境安全、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存在不利影響,或有不利影響采取相應補救措施不能消除或減輕至可接受范圍。⑤建設項目防御洪澇的設防標準與措施不適當。
3、取水許可申請: (1)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2)所申請的取水許可審批權限屬于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權限范圍。 (3)取水申請報送程序符合規定,申請材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4)不存在以下情形的: ① 在地下水禁采區取用地下水的; ② 在取水許可總量已經達到取水許可控制總量的地區增加取水量的; ③ 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⑤ 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 ⑥ 可能對第三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 ⑦ 屬于備案項目,未報送備案的。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1、水土保持、洪水影響評價、 取水許可審批的申請表
2、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3、建設項目需要取水的,提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一式二份)
4、建設項目涉及河道與防洪部分的方案;
5、防洪評價報告;
辦理流程
1、受理:蕉城區水利局駐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對申報材料進行于預審,材料齊全,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反之,一次性告知要求;
2、審查:蕉城區水利局審批科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材項目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下達項目審查會議通知,專家及有關項目評審單位對進行技術評審、現場踏勘、出具項目評審意見;
3、決定:蕉城區水利局根據評審意見作出批復決定,并由區水利局常駐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送達批復文書。
辦理地址
福建省寧德市閩東中路33號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工程建設投資項目和經濟發展類96號一件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