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蕉城區金涵畬族鄉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寧德市蕉城區金涵畬族鄉金涵村橋頭下38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聯系方式:0593-2725841
負責人姓名:藍圖、鐘雪珍
第一條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閩委辦發[2019]64號)、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蕉城區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寧委辦發[2020]5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蕉城區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區委辦發[2020]2號),結合寧德市蕉城區金涵畬族鄉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共寧德市蕉城區金涵畬族鄉委員會、寧德市蕉城區金涵畬族鄉人民政府應集中精力抓黨建、抓發展治理、抓服務,重點突出社會治理、生態保護、民生保障等職能,并根據本鄉實際,著力加強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重點項目建設、人居環境優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等方面職能。主要包括:
(一)統領全鄉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和命令,執行金涵畬族鄉黨的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研究制定本鄉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和具體措施,發布本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和命令,并組織實施。
(二)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抓好紀檢監察、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組織人事、統一戰線、綜治平安、精神文明、人民武裝等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統籌協調轄區非隸屬黨組織共同推進區域性黨建工作。
(三)統籌區域發展。編制本鄉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扶持特色產業,促進鄉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做好重點項目服務工作,不斷改善人居環境。
(四)組織公共服務。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空間布局,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優化便民服務質量;抓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優撫救助、文教衛體等工作,保障退役軍人、婦女兒童、老齡人、殘疾人合法權益。
(五)實施綜合管理。制定并動態調整鄉鎮權責清單,采取綜合措施抓好鄉容鄉貌、自然資源、環境保護、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愛國衛生、健康促進等工作;承擔依法賦予或委托的行政執法權,整合鄉域各執法力量,統一指揮和組織轄區綜合執法工作;加強鄉級財政管理,做好經濟社會統計和村級財務內審監督工作。
(六)維護安全穩定。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強化群防群治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機制,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和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排查并敦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處置并報告重大災情、險情、疫情等,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七)指導基層自治。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農村基層治理體系,發揮群眾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提高自治整體水平;推進村(居)務、財務公開,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八)加強隊伍建設。負責鄉直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干部以及村(居)兩委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訓、績效考評和選拔推薦工作,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基層干部干事創業;協助管理區直派駐機構,參與其干部推薦和考核工作。
(九)其他。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承接依法按程序賦予的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職權,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金涵畬族鄉黨政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文秘、機要保密、上傳下達、督查督辦、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后勤保障、資產及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聯絡協調區直駐鄉單位工作;負責聯絡服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人民武裝、新時代文明實踐等方面工作;負責機關干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人才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鄉工青婦、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工作;負責聯絡服務黨代表工作。
(三)區域發展辦公室。負責鄉村發展規劃的管理工作,做好產業經濟、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的服務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辦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村三資和村級財務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指導等工作;負責相關統計工作。
(四)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法治教育、綜治平安、信訪接待、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方面工作,牽頭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網格化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專業管理工作;聯系綜合執法大隊工作。
(五)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指導村(居)開展便民服務;負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優撫救助、健康促進、全民健身、群眾文化、慈善捐助以及關心下一代、老齡人保護、殘疾人保護等方面工作;聯系學校、衛生院工作。
(六)村鎮建設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村鎮建設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管理、基本農田保護等方面工作;負責組織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園林綠化的建設與維護工作,牽頭組織美麗鄉村建設、城鄉人居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牽頭組織重點項目安征遷工作。
第四條 金涵畬族鄉黨政機關設以下3個直屬事業單位。
(一)金涵畬族鄉黨群服務中心(加掛“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牌子):承辦本鄉鎮及區直派駐單位權限范圍內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提供黨務、政務、民生保障、人才服務等領域的便捷服務;負責退役軍人保障權益等方面事務性工作;指導村(居)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工作;接待群眾來訪、政策咨詢。
(二)金涵畬族鄉綜合執法大隊:承接依法授權、委托的行政執法事項,管理區直派駐執法力量,統一承擔管轄范圍內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開展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并報送管轄范圍之外的違法行為或線索;配合上級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執法。
(三)金涵畬族鄉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承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精準脫貧、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務性工作,為農村各項事業發展和農業經濟發展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服務。
以上均為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劃為公益一類,按相當于副科級設置。
第五條 金涵畬族鄉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等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置,其中工、青、婦等群團日常工作統一歸口黨建工作辦公室管理。
第六條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金涵畬族鄉黨政機關行政編制24名,鄉鎮領導職數11名(其中鄉科級正職3名,鄉科級副職8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以交叉任職。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內設機構各核定1名股級職數。
核定金涵畬族鄉事業單位財政核撥事業編制45名,實行總量控制,其中:黨群服務中心16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3名)、綜合執法大隊10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2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8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19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6名)。核定金涵畬族鄉黨群服務中心主任(相當鄉科級副職)1名,副主任(正股級)2名;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相當鄉科級副職)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1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相當鄉科級副職)1名,副主任(正股級)2名。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領導分工
一、藍 圖 黨委書記
主持金涵畬族鄉全面工作。
二、鐘雪珍 黨委副書記、鄉長提名人選
主持金涵畬族鄉政府工作,兼管經濟、財政工作;
三、黃位韶 人大主席
主持金涵畬族鄉人大主席團工作,分管工會,電力、電網建設、集鎮建設等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國道G104線蕉城區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擴建工程(二期)項目、環金溪城市更新改造項目、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區三期、集鎮自來水管網改造項目、金涵集鎮天然氣管網建設、白亭洋路建設等項目工作。
分管部門:工會。
聯系單位:金涵供電所。
四、陳立順 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
分管黨務、鄉村振興、創城、環保、人居環境、統戰、人武、團委、婦聯、精神文明、后溪古村落建設、上金貝畬家寨建設,協助經濟項目;
分管部門:鄉政協聯絡組、人武部、團委、婦聯、文明辦、環衛所;
聯系單位:人大主席團。
五、林 林 三級主任科員、政法委員、副鄉長提名人選
分管綜治、信訪、平安金涵、民間互助會整治、消防、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扶貧、造福工程、應急管理等工作;(協管:上金貝村鄉村振興、上金貝村畬家寨建設)
分管部門:綜治辦、安辦、食安辦;
聯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金涵中隊、市場監督管理所。
六、余深拱 三級主任科員
分管老體協、關工委、老齡委、蔡洋山開發等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區三期項目、寧古高速公路、省道S306線寧德蕉城井上至牛頭崗段改建工程項目等工作。
七、游桂鈺 三級主任科員
分管水利、河(湖)長制、庫區移民等工作;(協管:環保、協助經濟、統計、財政稅務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國道G104線蕉城區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擴建工程(二期)項目、環金溪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省道S306線寧德蕉城井上至牛頭崗段改建工程項目、濂坑片區土地收儲等項目工作。(兼管:后溪防洪堤、后溪古村落建設、古村落提升項目、上金貝村水保項目)
分管部門:水利站、河(湖)長辦。
八、吳秀云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紀委工作;
分管部門:紀檢辦、監察組。
九、蘭筱凝 黨委宣傳委員
負責宣傳、意識形態工作,分管民族、宗教、文旅、教育、后勤、機關效能、經濟、統計、財政稅務、防汛抗旱等工作;(協管:鄉村振興、精神文明、協助創城工作)
負責重點項目:寧德畬族文化園項目、金僑路(北入口)項目等項目工作。
分管部門:黨政辦、財務室、統計站、蕉城區民族實驗小學、蕉城區民族中學、公辦民辦幼兒園、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
聯系單位:糧站、金涵稅務局、蕉城區第二實驗學校、中華畬族宮、廣播站、網絡中心、民族鄉掛鉤幫扶單位、郵政局、電信分局。
十、黃伏瀘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負責人武部工作。分管民兵預備役、退伍軍人事務、搶險救災、“兩違”綜合治理、城市綜合管理等工作;(協管:創城、人居環境)
負責重點項目:鏡臺山公園北路口、廣場項目等工作。
分管部門:清違執法中隊、城管執法中隊、退伍軍人事務管理站。
十一、葉 郁 黨委組織委員
負責組織、黨務政務村務建設,分管衛健、便民服務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黨建辦、創建辦、金涵衛生院、便民服務中心。
十二、蘭文亮 副鄉長
農業、“三資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技、農機、畜牧、水技、茶葉、企業與勞動保障、交通、公路、道路安全、海防、林業(含森林防滅火)等工作;
分管部門:農技站、農機站、水技站、獸醫站、茶技站、經管站企業與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道安辦;
聯系單位:林業站。
十三、阮芳鏗 副鄉長提名人選
分管住建、自然資源、舊村復墾、安全生產、農村住房改造、民政、老區、殘聯、救災救濟、中前電廠等工作;
分管部門:安辦、民政辦、中前電廠;
聯系單位:城區自然資源所。
十四、李 影 掛職副鄉長
對接市、區住建部門,聯系城建項目。
十五、周章集 二級主任科員
分管計生協會、掛院后村。
十六、陳美純 四級主任科員
負責上洋村有關工作。
十七、雷慶章 四級主任科員
協助分管環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