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蕉城區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城南鎮蕉城南路115號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593-2953226
負責人姓名:劉曉東
第一條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委辦發2018]32號)和《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辦公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蕉城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區委辦發2018]17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寧德市蕉城區農業農村局(以下簡稱區農業農村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蕉城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農辦)設在區農業農村局,在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下,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區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規范性文件,參與擬訂涉農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扶貧開發和山海協作發展規劃、政策。按分工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扶貧開發工程和項目。牽頭組織實施區內山海協作,協調開展社會扶貧、區直有關單位掛鉤幫扶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扶貧的交流與合作。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管理和服務。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農墾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不含水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據有關規定負責畜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性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漂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不含水生動植物、林木資源,陸生野生動物物種)。
(九)承擔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不含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環節報入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飼料及其添加劑國家標準并監督實施,參與相關地方標準制定。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多村獸醫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消毒劑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按分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推動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技術引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并按規定管理中等農業教育,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涉臺港澳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對臺農業合作與交流有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及使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2.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職責分工。區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區海洋與漁業局承擔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職責。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
3.有關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含畜禽和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生產和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并負責畜禽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區農業農村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效能、接待、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內部財務、應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內部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農業宣傳、政務信息和機關文字綜合工作。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按規定管理中等農業教育,組織實施農民科技培訓與管理工作。指導職業農民培育。承擔區農業農村體制機制改革專項工作小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涉農工作綜合性文件和材料。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協調解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及運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科室負責人:李大春;聯系電話:0593-2988226。
(二)黨群人事工作管理股。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科室負責人:張慧瑛;聯系電話:0593-2997166。
(三)鄉村產業推進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指導福建農民創業園、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專項建設。承擔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市場與信息化工作。
組織實施種植業(包括糧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中藥材、食用菌等)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承擔種植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技推廣體系等相關體系建設以及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五新”推廣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南亞熱帶地區作物發展規劃,指導其農業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組織實施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實施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負責畜禽種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標準化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建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信息發布。指導并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考核工作。依法實施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科室負責人:郭郁文;聯系電話:0593-2969166。
(四)發展規劃與農田建設管理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
承辦農業涉外和涉臺港澳事務。承擔農業貿易促進和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按規定承辦農業利用外資相關工作,承擔農業對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組織、協調和服務對臺農業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舉辦重要涉臺農業經貿活動。負責山海協作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科室負責人:石鴻燕;聯系電話:0593-2930699。
(五)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六大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鄉村干部培訓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工作。承擔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發展動態。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科室負責人:陳兆樹;聯系電話:0593-2996288。
(六)政策法規股(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復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本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行政審批和有關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科室負責人:周玉法;聯系電話:0593-2953225。
(七)扶貧開發工作股。具體承辦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工作。指導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造福工程搬遷、扶貧小額信貸等專項扶貧工作。指導開展農業產業扶貧開發承接省、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專項扶貧工作。負責扶貧調研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扶貧開發政策和減貧任務落實的督查工作。指導扶貧開發對象的識別、貧困狀況監測與統計、扶貧對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扶貧工作。負責貧困戶勞動力培訓專項扶貧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社會扶貧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區直有關單位與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的掛鉤幫扶和對口協作工作。科室負責人:林赟;聯系電話:0593-2823176。
第六條 區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農藝師(副科級)1名;股級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第七條 寧德市蕉城區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八條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經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決定后,由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領導分工
劉曉東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農業農村局、區委鄉村振興辦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局機關財務。
連光付 黨組成員、區茶產業發展中心主任:負責區茶產業發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茶產業發展工作。
黃位韶 黨組成員、區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主任:負責區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農機維修行業管理、農機維修網點及人員技術等級考核、發證和對農機修理、農機產品質量監督;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和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技術考核、牌證核發、安全檢查和農機事故調查處理。
林挺章 黨組成員、區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紀檢、監察工作。
聯系單位:區紀委監委
謝寧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分管農業重點項目(農村固投、三比三賽重點項目、優勢農業提效專項行動、市級重點農業項目入庫等)、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統戰、效能建設、績效考評、機關作風建設、國安、保密及政務公開、機關日常事務、固定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創城(共建社區)、計生、職稱評聘、機關人事等有關工作。
雷振中 黨組成員、總農藝師(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農產品質量、餐桌污染、檢測中心、三品一標、農業執法、12316熱線、防汛抗旱、掃黑除惡、綜治(信訪)、安全生產、普法、行政審批、農科教、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農民工培訓與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
陳李文 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分管扶貧開發成果鞏固、鄉村振興工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農產品加工與冷鏈管理、旅游休閑農業與生態農業、農村創城、美麗鄉村、亞行貸款項目、農村“三資”監管、減輕農民負擔、深化農村改革工作、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宅基地頒證、房屋安全整治)等工作。
黃四樂 二級主任科員:抽調漳灣“三村”房屋征遷項目辦。
陳登耀 二級主任科員:分管糧食、經濟作物、食用菌生產、種業、植物保護、土肥、高標準農田、大棚房整治、防災減災(種植業)、森林防火等工作。
許守松 三級主任科員、局工會主席:分管畜牧業生產、動物疫病防控、檢疫、生豬屠宰、動物防疫員、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防災減災(畜牧業)、工會、應急隊伍。
黃 明 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隊長: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工作,協助謝寧峰副局長抓好局辦公室工作、統計工作。
林 赟 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工作。
陳 廈 區無病苗圃場場長:負責無病苗圃場工作,協助抓好局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