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關規定,經專家研判和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決定:
(一)自12月8日21時起將以下區域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蕉北街道聚寶路新村2號—4號;
(二)自12月8日23時30分起將以下區域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1.漳灣鎮鰲江村;
2.金涵鄉金溪路7號金涵小區二期A區4幢;
(三)自12月9日3時起將以下區域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1.蕉北鶴山路南三弄;
2.蕉南橋頭下社區溪乾路、宮邊路灰爐弄部分房屋;
(四)自12月9日5時起將以下區域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1.蕉北鶴峰社區天湖花園南區28號-45號;
2.蕉南寧川北路5-1號;
(五)自12月9日9時起將以下區域由高風險區調整為低風險區:
蕉南鵬程社區西山路41號。
以上低風險區域實行“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每一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請廣大居民繼續做好個人日常防護,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齊心協力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時調整。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