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林光泉、林光潤對坐落于寧德市蕉城區飛鸞鎮碗窯村外窯335號原登記于林木榮名下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申請繼承轉移登記(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證號:飛集建(1991)字第0383號),該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是林木榮與陳妹珍的夫妻共有財產。林木榮于2004年死亡,陳妹珍于1986年死亡,林木榮與陳妹珍的繼承人為林木榮父母林玉興、吳某孫,陳妹珍父母陳德豪、湯慈英,子女林光泉、林光潤,林木榮父親林玉興早于林木榮死亡,母親吳某孫晚于林木榮死亡,吳某孫父母吳臭菩、黃秀蓮均早于吳某孫死亡,林玉興與吳某孫子女為林木榮、林細榮、林清木、林清俤,陳妹珍父母均晚于陳妹珍死亡,陳妹珍父母的繼承人為陳德豪父母陳世信、阮氏,湯慈英父母湯長興、阮氏,子女陳永頂、陳永波、陳永愛、陳永意、陳永燦、陳妹珍,陳德豪與湯慈英父母均早已二人死亡。因此林木榮與陳妹珍的繼承人為林光泉、林光潤、林細榮、林清木、林清俤、陳永頂、陳永波、陳永愛、陳永意、陳永燦,其中林細榮、林清木、林清俤、陳永頂、陳永波、陳永愛、陳永意、陳永燦放棄該繼承權,綜上,林木榮與陳妹珍所遺留的上述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林光泉、林光潤共同繼承。
經初步審定,我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予以轉移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先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內(2024年8月22日之前)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登記。
異議受理地址:寧德市蕉城區不動產登記中心(閩東中路33號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39號窗口)
聯系電話:0593-2927793
序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坐落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面積 |
用途 |
備注 |
1 |
林光泉、林光潤 |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 |
寧德市蕉城區飛鸞鎮碗窯村外窯335號 |
350902013018JC00009F00010001 |
74.42㎡ /51.64㎡ |
農村 住宅 |
寧德市蕉城區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