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省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資環指〔2022〕48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支出市縣部分)的通知》(閩財資環指〔2022〕63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市縣部分)的通知》(閩財資環指〔2022〕64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資環〔2021〕17號)精神,就進一步規范2023年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償資金分配標準
按照《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林業局關于清算2019年森林資源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寧財農指〔2019〕53號)要求,從2019年起對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實行分類分檔補助管理。(一)分類: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分為兩類,一類是竹林,蕉城區2023年補助面積4.7877萬畝(含外縣劃入0.0005萬畝),每畝補助22元;另一類是喬木林和其他林,蕉城區2023年補助面積54.6001萬畝(含外縣劃入0.3393萬畝),每畝補助23元。(二)分檔:參照經省政府批準的對市縣轉移支付補助分檔政策,對2019年開始提高標準部分補助資金即喬木林和其他林每畝補助提高1元,省級以上財政按分檔標準負擔80%,即每畝負擔0.8元,剩余每畝0.2元由縣(市、區)負擔。
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扣除森林綜合保險費0.15元/畝后,喬木林和其他林實際補助標準為22.85元/畝,經濟林和竹林實際補助標準為21.85元/畝,其中含林權所有者補償金、村集體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三項內容。具體比例如下:
喬木林和其他林:
林權所有者補償金是用于集體和個人的經濟補償,每畝14.86元(所占比例不低于65%)。
村集體組織監管費是用于村委管護生態公益林的費用,每畝3.42元(所占比例不高于15%)。
直接管護費是用于各鄉鎮(街道)專職護林員的工資,每畝4.57元(所占比例不高于20%)。
竹林:
林權所有者補償金每畝14.21元(所占比例不低于65%)。
村集體組織監管費每畝3.27元(所占比例不高于15%)。
直接管護費每畝4.37元(所占比例不高于20%)。
二、補償資金撥付方式
2023年生態公益林的面積和補償資金總額是根據2021年林草濕數據與第三次全國國土數據對接融合后提取數據統計,再按各行政村及零星國有的生態公益林面積計算制作《蕉城區各鄉鎮2023年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一覽表》(見附表)。
林權所有者補償金和村集體組織監管費由區林業局直接撥付到各村委,各村委要依法依規使用,并負責做好補償金發放工作。
直接管護費由區林業局撥付到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生態林賬戶,專項用于護林員管護工資。
零星國有的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由區林業局負責安排,專項用于零星國有生態公益林的管護費用。
三、補償資金申領材料
各村將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申請表和村級財務票據報區林業局領取。
四、補償資金使用要求
1.發放與使用的依據:
?。?)根據《福建省生態公益林條例》(2018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三十二條規定:“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補償對象是生態公益林的所有者、承包者或經營者。(一)生態公益林未發包和流轉的,補償對象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國有、集體林(農)場;(二)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生態公益林的,補償對象是承包者;(三)根據合同流轉生態公益林經營權的,按照合同約定確定補償對象;合同未約定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資環〔2021〕17號)中的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林權所有者屬于村集體組織的,其經濟補償資金使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村集體組織監管費是指撥給村集體,用于從事重點公益林管護宣傳、防火、防盜、防病蟲害、監管護林員、管護質量檢查及造林補植撫育等支出。
?。?)直接管護費,實行全區統籌,由區林業局根據全區重點公益林的管護難易程度等情況進行護林員的配置和安排。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資環〔2021〕17號)中的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存在林權爭議的山場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中林權所有者經濟補償補助資金暫時無法支付的,可參照《福建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第九條相關規定執行,即爭議解決并明確權屬后,給予發放。
2.發放與使用的程序要求:
?。?)各鄉鎮(街道)應積極宣傳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有關政策,并轉發本通知。加強對村級補償資金發放和使用的監管,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設立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收支明細科目,所有者補償金和村集體監管費分列兩項目獨立核算,以便于專項核算,確保??顚S?。
?。?)制定所有者補償金管理方案,要將本村轄區內的生態公益林面積、位置和所有者補償金如何分配發放寫入管理方案中,并將管理方案和決議進行公示。
?。?)個人所有的林權所有者補償金,村民委員會應根據方案所列的金額直接支付給個人(聯戶受委托人)。要采用“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支付方式直接兌付給林權所有者。
?。?)2023年度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申報領取時間:至2023年6月30日止,發放時間:2023年7月1日- 10月30日止。
?。?)按照《寧德市蕉城區林長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和天然林停伐補助資金管理的通知》(寧區林長辦〔2022〕3號)精神和福建省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的要求,各鄉鎮(街道)、行政村應于11月30日前將補償資金發放數據上報區林業局(電子郵箱ndjczyz@163.com),上報內容包括:村名、姓名、身份證號、發放的金額、是否一卡通。再由區林業局將信息上傳至福建省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
3.注意:因2023年生態公益林的發放數據是根據2021年林草濕數據與第三次全國國土數據對接融合后提取的數據進行統計,故各鄉鎮的生態公益林的面積會有所變化。另外外縣劃入的生態公益林,面積為0.3398萬畝,因權屬不清,暫時不發放,待權屬明確后再進行發放。
附件:1.蕉城區2023年度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匯總表和各鄉鎮2023年度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一覽表
2.寧德市蕉城區2023年度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申領表
寧德市蕉城區林業局 寧德市蕉城區財政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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