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寧德市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寧德市蕉城區石后鋰電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擬用地面積:1.1309公頃
2.用地地范圍:寧德市蕉城區石后鄉石厝村,具體位置詳見該項目紅線圖(詳見附件)。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石后鄉石厝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寧德市蕉城區石后鋰電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事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由石后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石后鄉人民政府和石厝村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由石后鄉人民政府組織該項目征地公告張貼工作,由石后鄉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該項目區域內房屋等地面構筑物的協議簽訂及補償工作,由石后鄉人民政府組織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協議。
原于2023年10月12日印發的《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寧德市蕉城區石后鋰電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土地的預公告》(寧區預征〔2023〕39號)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寧德市蕉城區石后鋰電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紅線圖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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