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寧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漳灣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擬征收的范圍面積:10.4697公頃。
2.征地范圍:漳灣大道北側、國道228兩側,具體位置詳見項目區位示意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漳灣鎮下塘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漳灣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建設,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自公告之日起,由漳灣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由漳灣鎮人民政府組織該地塊征地公告的張貼工作,蕉城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該地塊區域內房屋等地面構筑物的補償工作,漳灣鎮人民政府組織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協議。
原于2022年8月1日印發的《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漳灣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土地的預公告》(寧區預征〔2022〕42號)和2022年9月16日印發的《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漳灣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土地的預公告》(寧區預征〔2022〕60號)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漳灣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區位示意圖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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