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寧德市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蕉城區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赤溪鎮供水片區第二水廠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擬用地面積:0.3073公頃
2.征地范圍:赤溪鎮赤溪村赤溪右岸山坡處;具體位置詳見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詳附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赤溪鎮赤溪村。(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蕉城區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赤溪鎮供水片區第二水廠項目,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事業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由赤溪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由赤溪鎮人民政府組織該項目征地公告張貼工作,由蕉城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該項目區域內房屋等地面構筑物的協議簽訂及補償工作,由赤溪鎮人民政府組織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協議。
特此公告。
附件: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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