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寧德市委組織部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2019年寧德市本級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中共寧德市委組織部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鄉村振興局《關于撥付2022年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委托投資收益的通知》(寧財農〔2023〕2號)文件精神,市級2017-2019三年按照“市縣統一運營,村集體受益”的辦法,投資4590萬元委托寧德市城建集團統一運營,扶持459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現按有關規定結算蕉城區2022年度市級運營收益為26.75萬元(詳見附件)。
按照省財政廳《福建省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改〔2017〕10號)規定,市級投資形成的收益除按規定用于縣級運營項目的風險保障金外,應全額返還村級集體,現將收益按試點村平均分配撥付各村。
請各鄉鎮及時監督指導村級做好公開公示和賬務處理等工作。
附件:蕉城區2022年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收益安排表
寧德市蕉城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