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修訂印發《寧德市蕉城區防止返貧精準救助方案》的通知 (寧區委振興組〔2022〕 5號) 文件,防止因大病返貧條款中規定:對救助對象在當年度因大病住院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和社會救助(不含低保金)之后,累計家庭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不含3萬元)的,超出部分按50%比例救助,此項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每戶每年3萬元。
茲有黃信珍,女,系蕉城區九都鎮貴村村農戶,因心臟病等諸多疾病住院治療花費30多萬元?,F申請防止“因大病”返貧救助,經核實認定,救助金額=(醫療費總額—統籌基金—起付線)× 救助比例=(329536.70-166219.53-30000)×50%=66658.59元(限額3萬元,按限額3萬元核定),故此項救助金額予以補助3萬元。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若有異議,請向蕉城區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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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2823176
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
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