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的通知》(國鄉振發〔2021〕3號)與福建省鄉村振興局、福建省財政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指南的通知》(閩鄉振宗[2022]36號)文件精神,部分鄉鎮對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項目進行了動態調整,經鄉鎮申報,2023年脫貧攻堅項目庫動態調整新增、刪除項目(具體項目詳見附表。),現予以公示。
中共寧德市蕉城區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
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