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福永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寧德赤溪投資有限公司、寧德市山海品牌運營有限公司、蕉城郵政分公司:
根據《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閩商務〔2022〕37號)、《福建省商務廳 財政廳 鄉村振興局關于明確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的通知》(閩商務〔2022〕191號)及對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進展情況的工作要求,擬對我區已完工的項目開展驗收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
對已完工的項目責任主體(企業),申報驗收應提交以下材料(打印件或復印件須加蓋項目單位蓋章),并按順序編制文檔目錄,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一式七份。
1、《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1);
2、項目責任主體(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3、項目責任主體(企業)的申請驗收報告。申請報告應說明項目基本情況、主要內容、起止時間、項目效益、項目總投資額、實現功能;民營企業需項目屬地鄉鎮、國有企業需主管部門,出具明確項目建設完成并市場化運營滿 6 個月的意見或簽署意見后加蓋公章;
4、項目責任主體(企業)保證申報驗收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的承諾書;
5、項目責任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由3年無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2年項目投資無保留意見專項審計報告原件(含項目建設完成并市場化運營滿6個月的意見);
7、項目竣工時間及形象進度證明(照片資料等)。
8、項目責任主體(企業)近三年經營業績和財務情況、榮譽資質等。
9、《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驗收表》(附件2)
四、申報程序
1、由項目責任主體(企業)提出申請,于3月28日前報區商務局;
2、區商務、財政、鄉村振興局組成核查小組對建設項目進行實地驗收,驗收合格的項目將按程序撥付補助資金;
3、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運行監控、事后績效評價等,并將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績效評價情況及績效自評表按要求上報。
五、其他要求
1、按照“先建后補”的原則,經區商務、財政、鄉村振興局驗收后,符合條件的撥付補助資金。
2、補助標準:給予企業不超過年度實際投入(不含稅)50%的補助。
3、項目實際投入不含不動產購置、租賃費用,以及人員經費、水電費等經常性開支。
4、加強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要將安全生產工作與行業領域管理相結合,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實施,將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嵌入項目建設及使用等各個環節。
5、加強申報項目審核工作。登錄“信用中國(福建)”網站排查申報企業(單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報企業(單位)是否重復申報,加強申報項目實地查驗工作。
附件:1.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項目驗收申請表
2.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項目驗收情況表
寧德市蕉城區商務局 寧德市蕉城區財政局 寧德市蕉城區鄉村振興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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